徵信社
品保協會
免費法律諮詢
徵信社費用
感情挽回
外遇
抓姦達人
外遇
跟蹤調查
已婚男劈腿女同事 法官引用劉墉文章勸回頭
NOW news 2010/11/24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新竹市曾姓婦人控告丈夫與女同事通姦,法官不但引用婚姻大師羅素的觀點,也援引劉墉的文章,認為「日久生情」通姦行為較召妓對配偶的傷害更大,但考量重判不利挽回破碎婚姻,最後將外遇男女各判刑4個月和3個月,得易科罰金。
判決指出,曾女和丈夫結婚多年,並育有2名子女,但丈夫卻因為工作關係與林姓女同事日久生情,進而發生婚外情,法官指出,被告應當對彼此的婚姻關係負有忠誠的維繫義務,引述劉墉《親愛恩愛憐愛》一文:「隨著年齡的增長,夫妻之間的情感,會由親愛,進入恩愛,步入憐愛。」
法官表示,婚姻大師羅素曾批評「愈文明的人,似乎愈不能和一個伴侶有永久的幸福」,2被告因工作關係日久生情而出軌,這比召妓或一夜情不帶感情只重感覺的性行為,對配偶的傷害更大;加上外遇2人迄今未與曾女達成和解,本應從重量刑。
但考量通姦罪的立法目的是避免夫妻感情破裂、增進夫妻雙方家庭和婚姻和諧,法官認為曾女與丈夫感情已破裂在先,曾女丈夫、林女可能因通姦入罪更患難與共、情愫更深、出雙入對,從重量刑無法達成促進夫妻感情目的,因此輕判2被告。
【
上一篇
】 【
返回真實案例
】 【
下一篇
】
服務範疇
徵信社
/
徵信公司
台北徵信社
新北徵信社
基隆徵信社
桃園徵信社
新竹徵信社
苗栗徵信社
台中徵信社
彰化徵信社
雲林徵信社
南投徵信社
嘉義徵信社
台南徵信社
高雄徵信社
屏東徵信社
宜蘭徵信社
花蓮徵信社
台東徵信社
澎湖徵信社
金門徵信社
偵探社 / 私家偵探社
徵信社費用
/
徵信社價格
合法徵信社
優良徵信社
徵信社推薦
什麼是徵信社
感情類業務
外遇
外遇調查
外遇徵兆
外遇離婚
抓姦
抓姦費用
感情挽回
感情問題
婚姻諮詢 / 婚姻諮商
蒐證專業
調查外遇
如何挽回家庭
被監聽
查老公 / 查老婆
查女友 / 查男友
反蒐證
子女行蹤
子女被霸凌
其他
尋人 / 找人
討債 / 應收帳款
跟人 / 跟蹤
侵害配偶權
投資詐騙
法律諮詢 / 婚姻法律諮詢
離婚證人
離婚設計 /
離婚協助
贍養費
醫療糾紛